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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有遇到过熟人么?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,遇到同事,朋友,或者平时很要好的朋友。我一共遇到过三次熟人,每一次都有点尴尬,有点陌生……
我第三次遇到熟人,是一个之前的同事,在上周末的北京酒吧。对方很明显的也看到了我,却装做不认识的别开脸,室友小伍说,去和他打招呼。我就在舞池和他说HI,结果对方依旧别过脸,搞的我很丢脸。
我第二次遇见熟人,是和瑜珈小组一起喝茶,其他几个人谈论等下约了什么人一起去酒吧,正说着,门口走进来的是我的前同事,头发抹的油光闪亮,穿着黑色的紧身上衣,我当时才从那公司辞职一周,我与他同事两年,却第一次见到他这样的装扮。没人发现我们两个的小尴尬。我们两个彼此都没说话,隔天他发信息给我笑说,这个世界真小……
我第一次遇到熟人,是在我才进入杂志圈子,开始写字的时候,我的搭档是一个日本摄影师,大家叫他井野。
大眼睛的毛男,脸瘦瘦的,有着好看的毛绒绒的落腮胡子,常带一顶棒球帽。我开玩笑说,爱戴帽子的人都爱秃顶,他就很当真的说,啊?那你快看看我秃了没有!说着就脱下帽子低头给我看。我就笑着用手从他的头上打过去,骂他神经。
短短的头发,贴着头皮,逆向在手指上产生的轻微的针刺感,停留在掌心是一片酥麻。
井野是人缘很好的外国人,尽管他的普通话并不标准,我常爱采访间隙逗他,用紫光输入法写出他的名字问,这两个字怎么读?他就傻乎乎的读“井野”,我又写出“精液”两个字,问他,那这个呢?他依旧口齿不清的读“井野”。于是我就笑着说,嗯,看来井野的主要构成部分我是知道了,和精液没什么区别啊!这个笑话每次都屡试不爽。
我前后和井野合作过三次,和他关系好,不是因为我为人多好,而是因为他真的是很好的一个人,对谁都不错。
我不懂摄影,即便我是学美术出身,却不是一个对图像要求完美的人。我日后写了BLOG,也没想过要配很多图片,因为曾经有一段时间,要搭配图片写文字,导致我后来决定再也不要这样做。我不懂摄影,因此无法分辩好与坏。井野挑片子的时候常问我,你看哪个不错?我就笑说,我觉得哪个都还好……
比起人物,井野更爱拍静物。因为人会有情绪,物体却不会。东西可以一遍一遍测光,打光,人却不能忍受。我常笑说,如果你能把死的东西拍出有生命力的感觉,那你就是大师了!
井野就笑笑说,尼桑,我最大的梦想是当一家咖啡馆的老板而不是搞摄影,所以这个东西对我来说只是玩票,这里赚到的每一分钱都会变成将来咖啡馆的一套最好看的杯子。要是成为摄影大师,可能反而没了意思。难道你的梦想是当首席记者?
我就笑笑说,我的梦想是旅行,但是这之前要先让自己吃饱,我们都是为钱努力的人,不知道是不是走的越远越背离最初的理想……
我后来遇到井野,是在一家很有名的酒吧里,他穿着带着水钻的短T,带着银色闪亮的耳钉。
在这样的酒吧遇到这样不算太熟却很喜欢的熟人,其实有些尴尬,有点奇怪。
双方对视了几秒,他挑了下眉毛,和我打招呼。我那时候第一次去酒吧,本身整个人很不自在,没想到还遇到了熟人,更加的不自在……
我本来想说点什么,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。
你怎么也来这里?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?你也玩这个?
不论哪句话,都貌似有点傻。
我们两个坐着,谁都没说话。因为不知道怎么开头。貌似后来还是他先说的话,打开了局面。忘记第一句话问了什么……因为我一直都没有真实感,感觉恍惚好像做梦一样。
我从来没见过井野这个样子,印象中的他还是带着帽子,打哈欠,之后用手在嘴巴边上摩娑,手指和胡子的摩擦发出沙沙的响声。
他带我去厕所,让我在门外帮他看着点,有人就叫他。
很香而刺鼻的烟味传来。
雪茄?我问。
大麻。他答。
舞池里他很兴奋,和其他疯狂扭动肢体的人一样,我端着饮料,在旁边只有傻眼的份,因为不会跳舞,也从来不知道还有人可以把身子扭得这么好看。
我挤过人群,悄悄出门,沿着马路走了很久。
心里一直没办法将晚上见到的他与印象中的人划上等号,忽然觉得一阵难过,我心里喜欢的那个井野就这样变成了陌生人,再也找不见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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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如果一个人可以,何必两个人一起…… - [■活着]
2008年08月15日
月生的BLOG上面有这样的一句:如果一个人可以,何必两个人一起。
的确。
如果所有的事情,都可以一个人完成,那么又何必非要两个人?
一定有些什么是你可以,而我做不到的。
一定有些什么,是我拥有,而你渴望得到的。
两个人在一起,就是因为彼此需要。
如果一个人可以,那么何必两个人一起……
PS:因为举国盛世,AM265的BBS要到25日后才能开通,广播暂时暂停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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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不混酒吧,不指路,不谈爱情。 - [■活着]
2008年08月14日
其实我是一个好孩子。真的,比小白兔还小白兔,两瓶二锅头掺一起,百分百的纯。
当然,好孩子的潜台词就是“正直、保守兼无趣。”
所以大部分时间我吃饭、睡觉、看书、上网、喝水、看碟、洗衣服、打飞机。以上所有的动作可以概括成,我是一个生活没有规律但是有节律的人,我是一个无聊无趣但是不乱的人。
嗯,其实就是一个啥优点没有的平凡人。
前几天遇到一个妹妹,Q上跳出来说:小川,我加了你好久了,但是一直没和你聊天过,今天找你是因为我有件事情想问你。
我还想,这肯定是有大事。我说,那你问吧。
对方说,你在北京是么?
我说,是。
对方说,那你能告诉我从定慧桥到某某某(名字没记住)怎么走么?
我……操!
原来我就是一个国产110,我把最后那个动词压在舌头底下,之后网络上微笑语气的说(当然,网络上没表情,但是我的确裂开了嘴角,上扬45度):我不是机器猫,没办法有求必应,这些东西你问交警,相信能得到更好的解答!再见!
昨天半夜,我大晚上睡不着觉,网络上找黄片,一姐妹儿MSN跳上来:小川?
我说:是,请问你是?
那姐妹儿:我就是你一听众,我很想问你一个问题。
我说:你问吧。
那姐妹儿:你是一个话多的人么?
我:……
当时是北京时间快到11点还是已经过了11点的时候,时间不记得了……我当时只有一个年头,这姐姐是替问路的妹妹来报仇的吧?
果然是囧囧更有神,雷雷更健康。
当然,以上两位妹妹的话总要比一些情窦初开,或者情窦未开,或者压根没情窦了一些陌生人,上来第一句就问“你还相信爱情么?”要好的多……
我就是一个一班人,咱能谈点一班的话题,不要说一些“二”班的事情么?
太高深,我听不懂。
很多和我不熟的哥们都以为我特爱混酒吧,当然很多和我熟的哥们,也都以为,你这么矫情的一个人,应该是酒吧和咖啡馆的常客……但是其实我真不是……
一群人都知道的有名的目的地,我来北京四年,前后就去过四回。
我觉得那玩意儿震得我闹心,而且我这种天生手脚不协调,小脑不发达的主儿,不会跳舞,根本就是给人添堵。
家住南锣鼓巷是没错,但是到现在几家馆子还是酒吧都没去过,因为实在不喜欢喝酒,花三十大元点杯饮料坐半天,我觉得有点浪费,咱一共才赚多少?此刻依旧能想起小伍的大叫,天啊!你居然喝三十块的饮料!你凭什么喝三十块的饮料啊!
前阶段和几个兄弟出门,大晚上一顿走,走不动了最后打车去了GTBANANA,全场那叫一个HIGH,我傻逼一样穿了一身正装衬衫就去了,结果怎么看都好像穿着皮袄到夏威夷,(因为之前只是以为吃饭)反正一人两百大元都花了,索性就喝吧,跳吧。
最后发现自己根本不是那块料。
还不时遇到全身穿的比袜子都少的姑娘过来贴你很近说,一会儿一起玩么?
还有头发很长,腰很长,舌头很长的狐狸眼男人趁机蹭你的屁股。
我那手脚不协调蹦了半天。觉得还是没意思。
坐那抽了半天烟,看了一会脱衣舞表演,最后大脑清醒的回家了……
我貌似和所有的吧都无缘,当然,也许左右间的咖啡馆除外,谁让他家有那么舒服的沙发以及那么舒服的猫。
之前在目的地拿着长岛当红茶,之后喝到晕。在男孩女孩,意外跳舞被搭讪,后来搞了半天是那美妞给她女友介绍朋友的,她那女友整个就是一个现代的小丸子……
一直都觉得人多,人声嘈杂的地方,我只觉得呼吸急促,心脏难受。
一直觉得身影晃动的灯光下,如果有谁关了音乐,那么那些扭动的肢体该是多么可笑呢?
可能放松的方式有很多,对我这种懒人来说,泡温泉都比泡吧强,当然,最好还要有舒缓的音乐……
人生很完美,雷公很恐怖。保佑我不再被雷。
我是小白加路痴,所以别问我酒吧,别问我路,当然,也别问我爱情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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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游泳课就迟到了。
娘的!
赶到的时候老师已经教完了一个动作了。
两米深的水池,脚够不到底,那一刹那,心也到不了底。
算命说,我是火命,天生忌水,我此时却兴奋异常。
特佳的游泳教练吓人的严厉,让你想起辛德勒的监狱长。我看到一个小女孩瑟瑟发抖,从头到尾游了一圈又一圈。
我们可爱的教练,嗓音沙哑,神情疲倦。估计整天呼喊,难免如此。
脱下衣服之后才觉得,恩,身材不错,加几分。
呼吸,换气,蛙泳脚,外八字,膝盖内小于两腿,收帆,蹬夹。煮饺子一样的特佳泳道,不是被踢,就是踢别人。
我害怕前面有人,有人不知道怎么停下来。我害怕前面没人,因为没了目标。
忽然前面的人一个大水花,水一下呛到了鼻子里,我想咳,呼吸瞬间困难。
当你脚不动的时候,你就会下沉。那时候身上的浮漂,手里的浮板其实没有任何作用。
你需要拼命蹬水……才能得以保全。
慌乱下沉的一个刹那,我的耳朵进了水,之后无论跳脚,还是使劲拉,都不能出来。
全身消毒水的味道。
舒服,自然。
游完一圈有死过一回的感觉,之后再游……身体开始兴奋起来。我爱上了游泳。
在水里没有人可以帮你,只能自己救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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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零晨两点的哈利波特 - [■活着]
2008年08月07日

从传统意义上说,我并不是一个HP迷,虽然我的确用HP的电脑。(好吧,其实这是个冷笑话。)
连续几个晚上都看到凌晨两点,哈里波特大结局,厚厚的一本终于在早晨上班的路上看完。
这个小小的童话延伸出来的关于友情以及成长的主题,混合了大大的魔法背景,让很多人爱不释卷。
我开始对它是不爱的。因为它没有让我觉得有多么的好。
平淡无奇的话,叙述性的句子。在当时每日都和图书打交道的我看来,一目十行看着都累。
我喜欢有一些文字风格,或者风格更鲜明的东西。
而且……我不喜欢太红,太多人喜欢的东西,哪怕那么多人喜欢,肯定有它值得被喜欢的理由……
第一本哈里波特来自地坛书市,正版图书,低廉到一位数无法想象的价格。买来之后一直丢在书架上,直到某次回家的路上,才带上一本,自此读的欲罢不能。
文字平淡,故事有奇,鲜明的文字风格,国外合理的版税机制,以及电影配合宣传的互相拉动,据说JK罗林自此从贫苦的单身妈妈变成了新古堡的主人。
大结局推出许久,一直没买,也没看。
前几日在鼓楼书社,一堆旧书里翻到这本书。觉得它好像在那很久一样,等着我买掉它。
我用了一大笔旧书去换它,以物易物。
它在我的书架上停留了很久,知道我看够了简 雅各布斯,看够了所有关于城市经济以及哲学还有历史的歪理论道。终于在某个晚上,读了它。
并且欲罢不能。三个晚上一个早晨读完。
斯内普最后的记忆,让故事有了一点金田一的煽情,世界上没有坏人,越坏的人背后都有一个越伤心的故事,当然……伏地魔也是。大决战的对决畅快人心。
想着那些跟随着这些小孩子一起成长的读者,却在最后的落幕之后依旧不依不饶的续写,也许是续写种种自己内心的故事吧?无论爱情还是魔法,却都不是JK心目中的那个……
JK版本的HP落幕了,在最后的瞬间给了所有人一个并不完满却已经十分完满的结局。
我在旧历的乞巧节,望着车外流动的风景,也许他们真的存在,就在那个不存在的站台,拿着没见过的魔杖,说着“除你武器”之类的咒语……
七夕快乐,哈里波特~~
小川,东北人,79年生。
放浪于文字,混迹于北京。
喜欢读书,喝水,听音乐。
blueriver007@hotmail.com
听友QQ群号码:33297957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