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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功夫熊猫》的好,在于一直的口碑做的好。

    《功夫熊猫》的好,在于你看了一次,还想继续看下去。

    一直都觉得,国外的一些大片,把钱都砸给了编剧。国内的一些大片,把钱都给了演员。

    于是我们看着赤壁烧了6个亿,没看出什么门道。

    我们看着大熊猫上蹿下跳,最后让人热血沸腾。

    音乐的力量感染了全场的人,热血沸腾的小孩子,出门就想从台阶上飞踢下去。

    这是什么?

    这个就是区别。

    我在楼上看阿宝,哥们在楼下看赤壁。

    我说赤壁不好看,他说,没关系。因为熊猫我看过。

    半场,发短信给我,赤壁真的不好看。我说,早告诉过你。

    从《英雄》的“大王傻不傻”到《无极》的“因为一个馒头我失去了一个做好人的机会”,中国导演开创“搞笑片”的大时代,投资越大,剧本越烂,烧钱越多,演得越空洞,布景越华丽,故事越白痴。

    为什么如此循环?没人知道。我们只知道巩俐纳鞋底子一样的秀菊花,绷绷作响。我们只记得章子怡青筋爆露的空洞表演,那些珍贵的皇宫殿宇还没有宫女的大胸来的实在,那些所谓的牛X长镜头还没有入浴前的屁股更惹人遐想,当然,这些和那些叫好不叫座的《世界》以及《三峡好人》没办法比,或者应该说,那些所谓的《好人》根本没办法看。

    没人不喜欢看帅哥美女,而只死盯着难看的农村老娘们看个起劲。秋菊只有一个,那个年代也只有那么一小段而已。

    而华丽的夜宴,优雅的黄金乳,明星会的英雄,都被熊猫一脚踢开。

    老祖宗最传奇的功夫,最中国的标志,现在变成大巴掌,甩在自己脸上。

    依旧记得前不久的功夫之王。老男人的格斗,外国猴子的上蹿下跳。

    为什么明明是一样的开场却换来不一样的收获?

    难道你以为如今是囧道天下,脑残当道,就真把大家当白痴了么?

    你以为找了一些“国际脸”,就真的国际化了么?

    再牛的大师,拍一个白痴故事,依旧只能是白痴大师。

    可否不那么装,只是好好秀你的。

    可否不要动不动就是投资多少亿,多么国际化?可否不要那么臭屁的说,看不明白再看一次?

    观众不是傻子,好看的,自然再看,不好看,又何必再看呢?

    只愿这一把火烧干净虚荣,创下投资最多收入最少的顶峰,只愿这一出戏彻底让人明白,鲁滨逊即使和鲁班一样的开头字,也终究没有鲁班的手艺,出去混个洋面子,不见得就真是国际化。学东西学皮毛终究是白扯。

    不是所有老外都爱看功夫以及武侠,配合神仙大杂烩。当老外自己也能拍出功夫片的时候。

    中国人又该靠什么吃电影这碗饭呢?

    难不成下次你只能说,我是阿川,是阿宝的哥哥,他都是偷学了我的功夫……并且“发扬了光大”?

  • ■梨园冬皇孟小冬 - [■写着]

    2008年07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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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她因为生在冬月十六,因而取艺名为小冬。
    她原名令晖,乳名若兰。祖父孟七曾在太平天国时期就在英王所办的戏班教戏,可谓也算是梨园世家,她幼年开始练功学戏。开蒙老师是她的姑父仇月祥,对她管教甚严,艺术上稍有差错,就要责打,这也促使她从小打下良好基础。

    最早京剧科班是不收女徒弟的。辛亥革命后,北京有了崇德社、维德社等坤班,才得以让女孩子唱京剧,但在她们还是进不了前门外的大戏园子,更别说参加盛大的义务戏演出了。即使是名闻全国的须生孟小冬,最早也只能在游乐场演出。

    她十四岁在上海搭班,在“大世界””里的乾坤大剧场唱开锣戏。初唱老旦,时常演《太君辞朝》、《钓金龟》这些戏。后来改唱老生,因她既有嗓子又有扮相,渐露头角。不久,上海老共舞台以男女合演为号召,排演连台本戏《宏碧缘》。她被邀参加,应文武老生,而且挂牌在前十名之列。如果只是这样留在上海,也许今日又是别一番景象,偏偏她来了北京。

    那时北京京剧界的名角不愿意和坤角同台演出。她初到北京,得到同琴雪芳合作的机会,琴雪芳那时专演《千金一笑》、《宝蟾送酒》一类的古装戏,是标榜梅派的,为拥梅的一些人所赏识。由于孟小冬和她同台,爱屋及乌,孟小冬也获得他们的捧场。她扮相好,无脂粉气,台风潇洒大方,唱谭派戏归路,嗓宽韵厚,不带雌音,自此一炮打响。

    当年在第一舞台举行的一次盛大义务戏中,大轴是杨小楼、梅兰芳合演的《霸王别姬》,压轴是余叔岩、尚小云的《打渔杀家》,而未满二十岁的她,竟也能跻身其中,排在倒第三,与裘桂仙合演《上天台》。一时间她成为坤角老生被列入盛大义务戏中的第一人。这在当时的北京城,不能不说是个奇迹。海报一出,轰动九城。因而她就遇到了他。

    当年他风流倜傥,舞台上妩媚生情,明明是男儿身扮作女娇娥,却比真女子获得更多的掌声;而她慧质兰心,舞台上英姿飒爽,明明是女儿身扮作男儿郎,却比真儿郎获得更多的喝彩。
    其实她是崇拜他的,因为当年的梅兰芳是首屈一指的名伶,在他面前,她只是一个羽翼未满初露头角的新星而已。他们合演了《四郎探母》,之后又合演了《游龙戏凤》。自此她名声大噪。她知道,这里其实有他的一半功劳。

    也许是因崇拜而生情,也许早在《游龙戏凤》的那一甩一回的眼神中就已经芳心暗许。她嫁入了梅家,那年她19岁。他是有妻子的,她知道。他是爱她的,她也知道,若是没有后来发生的事情,不知道他们之间是否会续写天生绝配的美好童话。

    因为一名喜爱她的狂热粉丝所做出的荒唐事情,让他们彼此之间有了间隙。事情起因于一位爱她到近乎癫狂的公子哥,因得知梅、孟结婚的消息受到了强烈刺激,遂持枪打算杀死梅兰芳,却在慌乱中开枪打死了梅的好友。也有人说,这只是单纯的一件入室勒索案,只是被当时的报纸演绎了而已,不管再如何,一个也许能招来血光之灾的女人,即便你再深爱,是否还会有勇气留在身边?

    他在左右为难,她也如此。
    如若不是梅的大伯母逝世,她前往奔丧却被他的妻子拒之门外,她也不会心灰意冷,她不怕世人如何看他,唯独在乎他。而他却在她最需要的时候,选择了沉默。于是她想到了离婚。

    她登在报纸上的离婚启示里写道“……足见毫无情义可言。冬自叹身世苦恼,复遭打击,遂毅然与兰芳脱离家庭关系。是我负人?抑人负我?”点点悲伤,字字血泪,无不都昭示爱之深、恨亦之深的道理。经此打击,她痛不欲生,一度皈依佛门。即便事隔数年,她也坚决避免与梅相见。哪怕是南北名伶汇聚一堂的堂会,她也因梅在场,避而不出。二人最终连合作的机会都没有了。

    杜月笙的出现其实并不意外,他很早就注意她了,即便他后来娶了同样演老生的姚玉兰,但也仍对她念念不忘,当她凭着坚韧的意志,非凡的才气和对艺术执著的追求,终于得到余派余叔岩的垂青,成为他唯一的女弟子。杜月笙则再也无法抑止心中的喜欢,借由老友叙旧为由向她吐露心机。她其实并非不知杜月笙数年来的情深意重,只是,她不知此番的选择是否依旧是伤心一场。后来连杜的妻子姚玉兰也来撮合,她才下定决心,在上海解放前夕,随杜一家迁居香港。

    她自入了杜家门后,自然地挑起了照顾杜月笙的担子。此时的杜月笙早已是病入膏肓的一老者,因为她的相伴也无形中获得了很多的安慰。少年夫妻老来伴,人世间的男女最后莫也不过如此?她已经看淡了。
    自入杜公馆以来,她一直沉默不言,凡事都只是记在心里,直到杜月笙掐指计算迁居国外需要多少张护照的时候,她终于忍不住淡然说了一句,我跟着去,算丫头呢?还是算女朋友呀?
    杜月笙一愣,当即宣布尽快与孟小冬成婚。结婚那一晚,杜月笙勉强走下病榻,由人搀扶拜堂成亲,而她也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容。这个时候没人还会记得她是梨园冬皇。今夜她只是一个渴望得到幸福的女人而已。

    自始至终她要的都并非一个空的名分而已,偏偏最懂她的却不是她心中的那个他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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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写给我遇见的你。

    那一年,是我遇见你的第一年。

    第一,这个数字,有人说代表开始,但是有时候也只是一个开始而已。

    我们在怎么样的年纪遇到。

    遇到的时候是怎么样的心情。

    你,我,以及那些闪亮的日子。

    7月8日,我生日。

    广播选在那天。

    特别征集《我遇见你的第一年》。再此感谢。

  • ■伤城 - [■写着]

    2008年06月13日

    我认识老麦是在大二,那时候网络才开始蹿红,我也是众多过江网友中的一员,混聊天室,灌水BBS。有一阶段,有无聊人士讨论,到底是李碧华好还是张爱玲更惹人喜欢,我在下面回帖说,两者我都不喜欢,张太过忧伤粘稠,李则太多冷眼旁观,弄情于掌。我喜欢亦舒更多一些,淡淡清雅,冷静淡定。老麦在下面抢白说,爱亦舒的人多是更爱自己一些。一句话揭开了彼此之间的唇枪舌剑……

     

    之后的故事有点顺理成章,吵到彼此觉得对方还不错,彼此看彼此都觉得有那么点顺眼,之后加了QQ,通了电话。那时候痞子蔡的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很流行的,很多网友都在潜移默化中期待也遇到那么一份网恋,我一直死命地不承认自己这个是“网恋”,我知道他的名字,电话,工作单位,如此真实的存在,这个和网络无关,我坚信,这个和“情”有关。

    少年时代的人们,总是对爱情坚信不移,甚至可能还没有搞清楚,那算不算爱情……

     

    老麦来看我,是我们聊了一整年之后,他去北京出差,提早结束了工作,拐了个弯特地来看我。他和相片上还是有差别的,比相片上更帅一些,人很黑,很瘦,不太喜欢笑,但是却不讨人厌。他带了北京的茯苓饼给我,我却错听成了“福临”,还称赞说,这个饼起得一个好名字,回到宿舍才发现写着“茯苓”二字,回头在网络上恼羞成怒的大骂他是个坏人,他就连发了几个笑脸逗我开心。

     

    我上大学的时候,手机还没到如此泛滥的地步,更多的还只是寻呼机,我买的第一个寻呼机,还是一个数字机,只能显示号码。本来没必要买它,买它都是因为老麦。

    老麦说,希望能找到一个第一时间联系到我的方式。我就笑说,你这个是不放心,想绑住我吧。他就发了一个笑脸过来,之后说,他们城市这里BP机打折,很便宜的,他想买一台,邮寄给我。我连忙说,不要不要,我有的,只是一直没告诉你而已,改天我觉得OK了,就告诉你联系号码。他就故作吃惊的说,啊!难道我还没通过考验么?就这样,我不得不为自己随口扯的谎而负责,买了一个最便宜的数字寻呼机。

    这个呼机,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呼机,也是最后一个。

     

    大学毕业那年,老麦说,你把你的简历给我,正好我们部门招聘,我帮你和人事部说说,你就直接可以来我们公司了!就和当年要买BP机一样,我也是连忙推说,不要不要……我想自己先找找看。

    后来我去了福建,他被调到了北京分公司。

     

    工作的第一年,我很不适应,很多个晚上,我在南方小镇的话吧里打电话给他,他默默听完我的抱怨,总爱说,你啊,当初让你来我们公司,你又不肯。

    我说,我不喜欢因为一个人而去一个城市,那样若是那个人让我失望,我会因为这个人而连这个城市一起讨厌……老麦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半天,最后吐出了一句,你啊!干嘛老是那么要强呢?

     

    我从南方辞职回北方的时候,老麦已经调回了总公司,我特意绕了远,在他的那座城市停留,转车。他在站台接我,依旧是之前的样子,只是人更成熟了。我们在车站坐着闲聊,等下一辆车。老麦问我有什么打算,我说,暂时休息一下,车道山前必有路嘛。

    那么……老麦说,有没有想过来这个城市工作呢?我愣了一下,没有回答。

     

    六个月后,我去了北京,一年后,我买了第一部手机,将BP机彻底锁在了柜子里。两年前,老麦的女儿出生了,他在BLOG里贴出小女儿的相片,欢喜之情难以言表。我在老麦曾经生活过的北京,依旧一个人,我在超市买了茯苓饼,咬下一口,甜沁满心。

    也许就像老麦说的,爱亦舒的人,都比较爱自己,其实我只是不希望被你那样的收留,希望自己可以不那么依赖你,也可以生活得好好的,之后再以这样的自己去面对你……

     那个锁在柜子里的BP机里,一直保存着老麦最后的发来的信息,596(我走了)8256(别爱我了)……
  • ■大雷 - [■写着]

    2008年05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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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雷,是我来第一年来北京工作的同事。四川人,特能吃辣,他和我同年,生日比我小三天。当时我们上班的地方是一家介绍日本流行文化的杂志社,大雷主管视频部分,我则负责文字部分。大雷是我到北京认识的第一个同事。他特爱笑,笑起来一口白牙,笑容里带着那么一股子亲切劲,我们两个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。

     

    我来北京的第十四天,主编找我谈话,说我完全没有日语基础,了解的东西又十分少,让我做好准备,如果招聘到合适的人手,就要把我开除掉。我当时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,因为才到北京工作,当时还住在公司宿舍里,如果被公司辞退,真的就成了无家可归。思前想后,我决定再找主编谈谈。我大学学习的是美术设计,所以就和主编申请说,看看能不能帮忙做点版式设计的活。开始主编不太相信我,只分了我四个版面的设计任务,我就为每个版面设计了四套方案。让他挑选。

     

    我的版式设计很快得到了肯定,渐渐的杂志四分之三的版面都由我来做。因为策划专题的能力有所欠缺,我就每天下班后,翻阅过去七年间公司所出的杂志,并且努力自学日文。一点都不夸张的说,来北京的第一年,我没有在半夜十二点前离开过公司。很多时候吃晚饭,大雷都来叫上我。他总是露出一口白牙笑话我是劳碌命,加班又不给加班费,你干嘛累死累活的?我没敢说主编找我谈话的事情,因为我觉得很丢人,只好和他说,自己原本对这个行业就懂得很少,多学一点总是不吃亏的。

     

    别的员工的试用期都是两个月,最长的也就是三个月,我的试用期则长达四个月之久。这个期间,老板没再提过要开掉我的事情。我一个人身兼文编、美编、以及杂役、文秘等等多个职务,进公司半年之后,我和主编提出希望能涨工资的事情,主编冷笑着对我说:你来的时候什么经验都没有,现在你学会了不少,我不收你学费,你就应该庆幸了。

    那时候,我就已经明白,这个位置,不是我长期的目标。

     

    我用了七个月的时间,把公司七年的杂志全部看了一遍,并且做了详细的笔记。大雷在工作上遇到了瓶颈,他的主管总觉得他做的东西太过粗糙缺少新意,晚上他和我一边喝酒一边抱怨,他给我开多少钱,我就给他做多少钱的活!说我做东西没想法!你给我弄一个想法看看!我笑说,你不要把一个工作当作领薪水的手段,如果当成是一个学习的过程,也许你就会舒服许多。

     

    九个月之后,我涨了一点工资,但是工作量也开始加大,我依旧留在公司加班,开始和大雷学习视频剪辑,后来我搬出了公司宿舍,自己租了房子,开始接兼职减轻房租的压力。进公司的十三个月,主编打算再次给我加薪,我说,我已经决定了要辞职,去一家电视节目制作中心做编导。主编只是对我说,希望我考虑清楚。我笑着说,没什么需要考虑的,我已经决定了。的确,从很久之前我就已经决定了。

     

    在电视节目中心做了一整年,我又换到杂志圈工作。我有着做杂志的经验,有着美术编辑的功底,有着做电视节目的策划能力,很快我就成为了杂志的执行主编。

    我又一次遇到大雷,是他辞职打算回四川之前,他说,工作做到后来很无聊,工资太少,老板抱怨又很多,他觉得北京生活太艰难,最后还是打算回家。他说他很羡慕我,有那么好的机会,可以换到更好的工作。我却笑说,风光永远都是和吃苦成正比,我只不过是一直把工作当作一个学习的过程,学满了总要毕业,之后去实践,发现欠缺,之后还要再学。

    大雷说,他觉得那样太累,他只想找一份不太累的工作,每个月可以有工资拿,又不必很操心。我笑说,如果你不能随着工作更新自己,不是你淘汰掉工作,就是工作淘汰掉你。

    大雷就哈哈大笑起来说,道理太深奥,他听不懂。而我却分明看到了他眼角的闪光。

     

    自此,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大雷。今年四川发生大地震,我拜托了好多朋友帮忙联系他,却始终没办法找到,半夜打车回家,路过曾经喝酒的那个酒馆,想起他,一笑,满口白牙,唱着“人生在世,图的就是一个乐呵……”